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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載東成醬油產品製程疑義,南市衛生局派員稽查結果!

有關報載反映「東成醬油有限公司」向其他大廠購買基底醬油,調味後貼標販售涉欺騙消費者一事。南市衛生局接獲消息後,會同政風單位、南市消保官及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人員隨即至製造場所展開調查,案內自其他大廠購買的基底醬油,使用於所販售的何種產品,因原料批次及產品眾多,目前仍在釐清中,後續將針對疑似產品進行抽樣檢驗,確認宣稱釀造醬油之標示是否符合規定,倘有涉及標示不實或攙偽假冒部分,將依法處辦。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違反者,依同法第45條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七、攙偽或假冒。……。」違反者,依同法第49條移請司法單位偵辦。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安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朱俊穎 股長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

轉211吳才堃技正

會同各單位至製造場所展開調查
會同各單位至製造場所展開調查
南市衛生局派員稽查
南市衛生局派員稽查
點閱數90 最後修改日期 2024/4/3 下午 03: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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